我是南阳人,2011年我在白沙镇二组村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上买有当地7米成10米的宅基地,让后盖房5层,共计400平方,房子盖成后,我一直在里面居住,现在需拆迁,政府一直没有通知我们,但我们的左邻右舍当地人已经陆续在搬家,请问政府会不会不通知我们或者不经过我们同意,把房子给拆了?如果拆除了?我们没有地方住,政府能给我们安置地方住吗?听别人说,我们400平方房子,政府只补20多万,可我们买地,盖房都花有40多万。补多少按当地补偿标准都可以,我无异议,可我现400平方的住房,拆迁后竟没有一平方的安置房,请问政府领导,拆除后我们住哪里?我们已经在白沙住4年了,
希望关注处理,否则我们真的成刁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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