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颐豪园的业主,2008年买的颐豪园的预售房,一直到2012年初才交工,本想房子都住上了终于可以放心了,谁曾想今年上半年因开发商非法集资问题被查后,暴露出了很多问题:1.我们购房款是全款,却没有购房合同。2.我的房子因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贷款目前被省高院冻结。3.就算以后上述两个问题解决后因整个小区土地手续不完善、规划不合要求等问题依然无法办理房产证。4.物业公司系开发商自家的,收费高服务差。上述问题让我一直很困惑,开发商为什么可以轻易拿我们的房子抵押,为什么可以在各项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卖房,房管局、建管局的相关人员你们在审批和监管过程中如此失职为什么就没人受处分?我们的房产证什么时候才能办?请市政府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