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老师:
您好,郑州市海桥商贸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410*******06946,法人王亚卓,执行长韩新桥
已拖欠员工2个月工资(12月,2015年1月)未发,原协商于2015年2月14日以网银转账方式发放,后并未打款,到办公室与其协商,对方表示2015年1月因本人表现不好,工资一分没有,在其公司工作需压一个月工资,所以2个月薪资不再发放,协商中对方又表示如果愿意把身份证压下,可以等之后发放工资,暂不说对方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说本人工作表现不好工资需要全额扣除,对方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压工资等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劳动法,并且协商过程中,法人王亚卓协同另一人踢桌子对本人进行示威,让我小心点,已经造成了人身威胁,,临近春节,工资2个月未发,又面对如此赤裸裸人身威胁,本人现十分无助,恳请各位领导帮忙协商此事,谢谢!
补充内容 (2015-2-15 21:25):
老师您好,对方结清了12月的工资,1月份的也不想费这心力妥协年后再说吧,麻烦您删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