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工商局及消协领导:
我于2014年12月份在中石油郑州第七十四加油站加油的时候,经他们推荐办理了加油卡,当时没说是不记名不需要密码的卡,我也没在意,后来我使用了一次之后就找不到了,找不到后第一时间代理办理此卡的时候的发票等证据去这个加油站咨询补办事宜,才告知我的卡属于不记名卡,没法办理补卡,我让他们工作人员帮我查询了消费,除了我本人消费一次外,没有消费记录。我就要求他们补办卡,我有最初办卡的发票和消费的小票,足以证明此卡是我本人的,还有他们人员也见过我办理此卡,他们加油站就一直说不能补办,说是他们公司的规定,我说钱是我的,没有消费掉,咋就不能补办!我质问他们:及时不能补办,我的钱在一定期限内没有消费,能不能给我退回来?要是不退不就成了非法获得不正当利益吗?现在市面上有很多消费卡,都是可以补办的,我认为他们违反了法律,侵犯了消费者权益,非法获得不正当非法获得不正当利益,在此希望消费者协会和媒体帮我主持公道,还我应当的消费权益。破除垄断企业而非法律部门制定的不合理的规定,还消费者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消费市场!静盼佳音!
此中石油郑州第七十四加油站(加油站电话:15*******70,地址:郑州市五龙口北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北300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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