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教体局职工,原孝南初中副校长张莹莹,其与前夫离婚后已经生育一男孩,现又请假病假在家生孩子,明显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属于政策外怀孕。请问巩义市教体局李易局长教体局是谁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对此事调查结果是啥?对张莹莹政策外怀孕依据文件作如何处理?请给个明确的答复,如果包庇,将向上一级部门反映。因为依据《巩义市教育体育局计划生育管理暂行办法》〔巩教体(2013)73号〕相关规定,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教职工做如下处理:
一、党纪处理
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收养)第二个子女的党员,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策外生育第三个以上(包括第三个)子女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二、政纪处理
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收养)第二个子女的教职工,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政策外生育第三个以上(包括第三个)子女的教职工,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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