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27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居佳物业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3-17 09:15: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金水区

等待时间

16780小时:19分钟

同志们辛苦了!我是聚福园二期业主,我们物业是郑州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在物业强制我们交垃圾清运费500元,不交就不给钥匙,请你们查查这家蛮横的物业,不能让我们政府的规定成空话。
网友:
      您好!
      关于聚福园二期物业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收取垃圾清运费问题。垃圾清运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生活垃圾,此清运费已经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物业公司不得单独收取;另一种是装修建筑垃圾,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规定自行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清运费用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超约定收取,您可持物业开具的凭证向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价格举报。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强制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不交就不给钥匙,这是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行为,您可向物业服务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郑州市房管局来投诉。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复。



补充内容 (2015-3-16 17:00):
物业强制收垃圾清运费房管局不管吗?那你们还管什么?

补充内容 (2015-3-16 17:02):
这是你们房管局回复的,上面是物价局回复的,你们互相推诿,不管事要你们干什么
网友您好: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04〕2号)第十五条规定:“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按规定处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处理的,清运收费按规定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如业主无法和物业公司达成协商或者认为收费不合理,可向我市物价部门反映。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房管局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3 10:3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