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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锦润年华物业乱收费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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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4-10 12:46: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5-4-23 14:38

您好 我是锦润年华的业主 我们小区刚交房了,物业让我们交一年的物业费 1.73/平米(我们是多层) 垃圾清运费 5元/平米 装修押金3000. 有几个问题不是很明白想咨询下: 1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个物业没有给约定, 那么他收一年的是否合理 ?2 垃圾清运费的问题 他是按我们的建筑面积算的 为什么不按我们的实际使用面积算呢?难道分摊的公共面积也要我们出垃圾清运费吗? 而且这个5元/平米也太高了, 3 装修押金问题,我看了相关法律是不允许收的呀!4、物业费的问题,我们属于多层,按照郑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即使他是一级资质也不应该收这么多,再说它提供的服务也不是一级公司的标准,怀疑是挂靠的,保安不巡逻,门口保安对于陌生人也不询问,物业工作人员穿着也很随意,言谈举止都不是一级公司的服务态度,监控设施也没有,但是物业要求必须按1.73/平米交这个费用 不然不给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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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4-13 10:04: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调查了解后给予您回复。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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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4-16 17:14:22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关于锦润年华物业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新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物业服务企业已与业主约定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且协议期限尚未到期的仍按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待协议约定期满后再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
       1、关于预收一年物业费问题。2014年9月1日之前物业服务企业已与业主约定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时长且协议期限尚未到期的,仍按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待协议约定期满后再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没有约定缴费时长的业主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即可。
       2、垃圾清运费问题。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规定自行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清运费用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因此,您可与物业公司协商也可自己清运。
       3、装修押金问题。根据2014年9月1日实施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您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具的凭证到所在区物价部门或拨打电话12358依法调查。
       4、物业收费问题。新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物业服务企业已与业主约定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且协议期限尚未到期的,仍按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待协议约定期满后再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根据以上规定,您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购房时,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约定了相关标准及服务内容,是通过招投标的并已在房管局备案,如有疑问可向房管局进行咨询或投诉。
       对于物业公司没协议约定强制收一年物业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及不交物业费不给钥匙等管理问题,您可向物业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郑州市房管局进行投诉。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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