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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的收取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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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4-10 09:18: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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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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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87小时:11分钟

从去年开始,燃气公司开始预收费了,如果不预交,到时还要收滞纳金,这合理吗?我没有交费,你收滞纳金,但我预交了费用,我的钱放在你那里,你给我利息了吗?明显不合理吗?物价局和燃气公司能否给一个明确的答复和合理的法律依据?现在全国都在减税,你们却在额外收费。另外,我认为比较合理的办法是,可以有一个期限交费,如一个月,超过一个月还没有交费就可以收取相应的滞纳金,但是这种方法是否合理,滞纳金的收取是否有法律依据也需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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