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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租房的申请资格需要一年的暂住证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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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25 08:37: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你好,我在郑州金水区工作,有2年的养老保险,请问公租房的申请资格需要一年的暂住证么?都提供什么资料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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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4-25 09:16:2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批流程:
   一、申请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来郑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2、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5、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材料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 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资料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本人和配偶及父母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户口簿;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本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资料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3、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申请认定程序
  (一)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程序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 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 领取《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依据《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1、受理: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为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受理单位,对符合法定资格要求的,社区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资料报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2、初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初审单位,通过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户籍进行核查、核实,并就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经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送区民政部门。
   3、复审:区民政部门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查的复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家庭月收入及婚姻情况出具复审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将有关资料送区住房保障部门,不符合规定的退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说明理由。
   4、核准:公共租赁住房资格核准部门为区住房保障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区民政部门提交的有关资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核准意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郑州市房地产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备案:申请人资料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结果生效的,经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
   来郑灵活就业人员应向就业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提交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按照上述程序办理资格认定核准,核发《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
  (二)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租赁资格认定程序
   1、申请:申请单位向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领取《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并依据《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单位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受理时间从申请单位补正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核准:区住房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单位;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送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进入配租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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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14 15:03:34 |只看该作者
我在郑州工作四年了,社保也有一直交,但是暂住证中间没有及时办理,有两年了,但是中间隔了七个月,房管局说让派出所开证明,派出所不给开,说中间断开的没有信息,我确实一直在郑州工作,这样推来推去,让我申请不了公租房,说是社保证明不了在郑州工作,有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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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4-14 11:20:06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同样的问题,今天去申请公租房,房管局的说要连续满一年的暂住证,让我去派出所开个证明就可以,派出所表格给打印了一份,到暂住证办理的社区核对信息,到了之后说无法核对,社保交了三年,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也是三年居然无法证明我在郑州居住,导致申请不了公租房,到底谁能给个具体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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