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领导: 我们是新郑市维也纳春天小区的业主,我们在三年前购买房子时,开发商告诉我们10号、12号楼南面不会建高层,绝不会超过7层,我们才选择了光线较好的10号楼和12号楼。但2015年1月份,开发商却要在我们南面这片不足30亩的空地上建三排17层高楼,严重遮挡我们小区的阳光。并且已经公开做广告、销售二期工程的楼房。4月22号,开发商在未取得土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我们小区的南面连夜开工铲除树木,我们小区业主和周边张龙庄居民阻拦,开发商动用数十名打手,将张龙庄居民打伤。我们拨打110,执法队在一个半小时后才来到现场,却什么也不做。直至今日,开发商已经将林木全部铲除,文物勘探工作也已进行完毕,大型挖掘机已经施工多日,经常部分昼夜的工作,严重影响我们居民的正常休息。多次打电话给执法局,要么就是根本不来现场,要么就是很长时间后来到离工地还有好远的小区的大门,根本不进行任何阻止。
请问郑州市规划部门的领导,距离古城墙不足500米,这片空地能建17层的高楼吗?
未取得规划许可就私自蛮横施工,就没有人来管吗?政府部门的职责何在?
我们当初买房就是冲着采光好才买的,没有业主的同意,我们决不允许开发商盖17层高楼!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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