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接到投诉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过调查,现答复如下:
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从2009年开始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人补助“降消”费用300元。凡是在登封市内合法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入院后签订“降消”补助知情同意书,出院时符合领取条件直接予以补助;对市外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凭相关证件、资料到登封市“降消”办公室领取补助(设在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因该资金是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账,无特殊情况,要求两个月内领取,但由于你没有在市内住院分娩,不能及时获取“降消”补助的有关规定,属于特殊情况,你可以申请“降消”补助资金。
在此,对有关人员解释的不准确表示道歉。请尽快与“降消”办(0371—62902536)或市卫生局(0317—62886983)联系,办理申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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