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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人员退休时补缴几万元医保费不和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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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7-25 13:06: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按照郑州市相关文件规定,下岗失业人员退休时要补缴20年的医保费约5万元。对于70年代和80年代参加工作的人员来说极不公平。这一代人员从上山下乡,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国家困难时期下岗分流。失业后再就业等等。建国来的大小运动,灾难都是我们。现在该退休了,政府应考虑这一代人员的特殊情况,区别对待,给我们一条生存之道。希望市委市政府修改文件内容,免去老龄下岗人员的补缴医保费用。谢谢!也请加QQ448545071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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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8-3 15:13:41 |只看该作者
没人回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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