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去年7月,我的亲戚在金鑫矿上班时受伤,住院期间矿上先给护理的家属垫付了2000元左右的生活费。出院后,去年9月和矿上达成协议:金鑫矿赔偿伤者5万元(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矿上先给护理的家属垫付的2000元左右的生活费等),这个协议是经金鑫矿的耿主任达成的,他始终都承认。今年8月去取赔偿费时却扣了2000元(住院期间矿上先给护理的家属垫付的2000元左右的生活费)。但是,赔偿协议上显示的是不用扣。我们怀疑这部分钱是被金鑫矿的某些个人私自扣的。请有关部门查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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