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59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小学招生违背了义务教育法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9-5 23:15: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教育局

等待时间

15988小时:0分钟

郑州市教育局领导下的各区学校在小学新生通知上明确规定:2015年小学报名招收2009年2月28日前出生的孩子入学。
1)此行为违背了义务教育法,剥夺了满六岁不到六岁半孩子的教育权。
(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郑州市是省城,不是边关、海岛,不是贫穷落后山区,不应推迟到六岁半。
2)满六岁不到六岁半的这些孩子,幼儿教育已毕业,再回幼儿园已没现实意义,请问郑州市教育局将如何安排这些孩子?
3)郑州市教育局能让各学校公布真实的学生名单,及年龄吗?
9月6日,全市小学全部开学,请李陶然局长回答,让郑州孩子接受教育,如何依法办事?请问郑州市教育局将如何安排这些满六岁不到六岁半的这些孩子接受教育?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3 03:08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