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办事处独生子女这样享受优惠政策么? 梧桐办事处洼刘村安置房二次分配中,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村民,独生子女在分房时却要缴纳5万元的保证金。那些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却缴纳一万多元的社会抚养费后直接分房,非常不公平。就想问一下,这项分房政策是否遵循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另外缴纳的这笔保证金是存放于哪个银行账户,由谁监管,这笔钱的收益由谁享受。 以我家为例,拆迁前刚刚盖了500多平方的房屋,花了20万。农民没有地了,只有靠租房生活。房租还没收半年,全村就拆迁。盖房花了20万,拆迁只赔了6万块。过渡费一人一个月刚开始300元,后来一人一个月涨到600元。独生子女的多一人过渡费直到现在也没拿到手过。 拆迁以来,先后搬过四次家,搬到哪里哪里拆迁,不多说了,都是血泪史。我们一家四口人算,最后过渡费一月2400,在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房租2000,水电费什么一交,过渡费扯圆。就这分房前最后半年的过渡费到现在还没发。分房后贷款装修了房子,刚刚开始收上房租,贷款刚开始还,这又让交5万。 我就想问一下,为啥这政策的制定都让遵纪守法的老百姓吃亏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