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以来,白沙镇垃圾中转站负责人(刘13*******34)向白沙镇各小区物业公司提出交纳费用的要求,否则禁止向垃圾中转站倾倒生活垃圾,费用标准根据小区居住规模由6/7万至20几万每年不等。前两年也交过这笔费用,但标准没这么高,今年的费用标准比去年提高了3至5倍。据刘姓负责人说,去年政府对这块有一定的补贴费用所以收费低点,今年政府不管这块费用了,承包给个人做了,所以费用提高了。白沙镇的居住小区物业费标准本来就比市里低,现在仅处理生活垃圾一项支出平均到每户就有15元/月,占到物业费收入的1/3,按照14年房管局物价局新出台的物业费收取标准,公共区域清洁服务费(包含保洁工资、工具材料费、垃圾清理费等等)占物业费总比也仅1/4,请问政府,这让我们物业公司如何生存?白沙镇收取这方面的费用合理、合法么?下面说下我们找政府部门的路径:先找的白沙镇政府(62361001),让找创建办张主任(13*******77),张主任又让找刘负责人交钱(13*******34)。请相关领导给予关注解决,我们物业公司想维持一个和谐的居住环境,不想让生活垃圾随意乱倒,破坏白沙镇的仪容仪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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