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买卖合同显示。2015年9.30号交房,开发商通知业主陆续十月1.2.3号去收房,出现问题如下:一: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一个都没有提供
二:1、未取得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经规划部门核实证明文件;
2、未取得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3、未取得庭院供水支线管网及分户计量水表前(含水表)供水设施设备应取得供水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未取得排水设施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5、未取得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取得电力企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6、未取得供热系统的设计与安装须经城市集中供热企业审核验收;
7、未取得燃气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8、未取得邮政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住宅项目信报箱安装数量未达到一户一箱的标准(并没有报箱信箱),
三:
开发商郑州天赢置业,违规施工,私改规划,把本属于小区的大门用作他用,违反合同,楼房主体外墙偷换材料,由面砖改为现在的真石漆,楼体底部石材改为真石漆。
我们拥护政府,相信组织给我们一个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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