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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出租车不打表是不是常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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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0-3 00:35: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巩义市

工作时间

15757小时:0分钟

我于2015年10月2日20点40分在巩义市南环431附近乘坐豫ATB030出租车到汽车站西义兴卤肉店附近。上车后,要求司机打表,被该司机拒绝,我对司机说,不打表,我将投诉。该司机嚣张地说,你想到哪投诉就去哪投诉!出租车司机的言行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我想请问一下巩义市的出租车管理部门,1.贵市的出租车不打表是不是常态?2.贵市出租车上的计价器的使用要求?3.贵市出租车司机的行为规范?我当天的发票号码是:07321477,以上疑问敬请给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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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5-10-3 13:56:35 |只看该作者
这位外地的朋友,很遗憾您到我市会遇到这样闹心的事。心通桥可以负责地告诉您,不管在任何地方,出租车不打表都不符合规定。但是,您懂的,所有地方都有害群之马。心通桥将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您反映的问题。同时,也提醒所有的乘客,遇到出租车不按计价器收费或乱要价现象,以及乱收费、拒载、不打表等现象,请打64362777举报。巩义市出租办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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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0-14 16:40:4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经出租办了解出租车豫A-TB030的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确实存在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行为。针对其行为出租办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停运学习,并按照《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并责令退还乘客车费。
     针对部分出租车不按计价器收费或乱要价现象,出租办将加大执法力度,对乱收费、拒载、不打表等现象,一经查实,从严从重查处。出租车计价器由巩义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进行审验,合格后,方可上路使用。
     关于出租车司机行为规范,运管部门依据交通运输部2015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规范出租车的日常行为;并结合《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同时设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电话:64362777。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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