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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五天的开发商和物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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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15:53: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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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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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北环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郑州楷林置业(河南豫发置业)开发的金晨嘉园小区,交房已两三年时间。物业公司为其子公司“河南港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根据购房合同约定交房后一年后接正式市政供水电,可是业主至今没有用上正式水电,没有缴费的户号。因此业主拒交水电费。其子物业公司“河南港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业主不交电费为借口,在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给业主断电,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相关规定,任何个人及单位倒卖国家电力都属于违法行为,物业无权向业主收缴电费。更无权给业主断电。请问该物业公司为何如此无法无天随意给业主断电。
  2、根据购房合同约定“交房后第二个采暖季开始供暖,逾期不能供暖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责任”。在2014年该供暖的时候,业主纷纷根据物业要求,这物业处缴纳自家的采暖费,结果这该年采暖季,刚过一个多月时,暖气突然停了,没几天郑州都市报道及各大报纸媒体纷纷爆料“金晨嘉园小区开发商伙同物业公司私自接热力官网,且热力部门未收到该小区暖气费”热力部门关停该小区采暖且不再供暖。该事件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至今没有任何解释说法。且开发商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根据购房合同预定“交房后一年内办理房产证,如逾期不能办理房屋登记证,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责任”。结果在交房差不多两年后,才把个别业主的房产证办下来,至今还有大部分业主房产证未能办理。根业主多次去催讨违约金均没有任何回应。
该项目从交房间、供暖、水电、办理房产证、通信网络几乎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都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兑现,且拒不履行合同约定违约赔偿。开发商把经过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视为废纸:开发商及物业如此赤裸裸的欺骗业主,如此的无法无天。
    恳请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能为小区业主讨得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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