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我们是登封市嵩阳办事处的教师,向您反映一个问题。2000年我们从师范毕业后回到家乡登封,按相关文件规定政府应当给予我们正常分配工作,中央也下发了《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国务院纠风办 关于严禁向新任中小学教师收取 “上岗费 ”的通知》三令五申不让收取上岗费,可是我们还是被登封市嵩阳办事处强制要求每人交1万—3万元不等的所谓的上岗费,才能走上工作岗位,否则不予分配。为了能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实现教书育人的理想,迫于无奈向嵩阳办事处上交了上岗费,缴费时嵩阳办的工作人员只收钱不开票,问他们,答复“都不开”。
前几天和同学聚会时听其他乡镇的同学(同年上岗的老师)说她们乡镇(白坪、徐庄等)的上岗费去年(2014年)都退还了,她们说:“市委市政府早都要求退了,而且市长还派有工作组下来调查了。我想问一下:为什么我们嵩阳办事处迟迟没有动静,我们嵩阳办事处当年交上岗费的几十名教师的上岗费啥时候才能退还给我们?期盼佳音,谢谢各位领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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