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收到你反映高庄颍河小区有关问题后,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调查,现将有关问题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颍河小区2006年开发建设,属市土地建设市场清查整顿项目,同年向市里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税费,安泰公司一直在完善建设手续。2010年4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登国用(2010)第00006号,2012年取得1#、2#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登规建字第410*******00008号,2013年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2013)登建施字第410125018号,同年年底取得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后,我中心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小区进行了登记办证。目前,该小区已办理初始登记(大证),并能正常网签合同。
2、关于销售不动产发票等费用问题。销售不动产发票及契税完税凭证是房产登记的要件,因此必须有。关于税费的其他问题,已超出我中心的职责范围,建议到地税部门进行反映。同时我中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并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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