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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高!(下派单位:中牟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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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2-16 09:16: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中牟县发改委

等待时间

15280小时:13分钟

商都大道与丰华街交汇处,南五十米路东,翠园小区 物业被私人霸占,无资质无证高价收取物业费,水费 3.3 元一吨!!!电费 0.65 元一度!!!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此信息来自: 中牟县房管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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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16 09:19:3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已受理,结果我们将会及时反馈到网络上给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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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2-29 14:40:54 |只看该作者
zmxfgw_admin 发表于 2015-12-16 09:19 [url=static/image/common/back.gif]static/image/common/back.gif[/url]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已受理,结果我们将会及时反馈到网络上给予公布。

...


网友 :
您好 !我委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小区未有物业公司管理,电费由张亮个人收取,由于该小区未进行水电表一户一表改造,造成水电损耗电工本人无力承担,经小区业主代表签字同意,水电费按3.3元一吨,电费0.65元一度收取;经与张亮沟通,张亮表示如业主同意水电表进行改造后,将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物价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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