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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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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发表于 2015-12-23 09:51:54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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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发表于 2015-12-31 09:55:52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经查询了解,胡丽丽于2010年提交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由原来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转换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申请时婚姻状态为离异。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89号令)规定,民政部门对其个人收入情况进行认定符合条件,在此基础上,胡丽丽名下未登记有其他房产信息,故通过审核并于2013年经资格复审后签订经适房购买合同,整个申购期间(即2010至2013年)胡丽丽符合政策规定。
       感谢市民对郑州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们将加大对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和管理力度,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6788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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