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您好!首先感谢您关心和支持郑州市人口计生工作。按照《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工作方案》国卫办流管函〔2015〕259号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的通知》豫卫流管函【2015】2号文件中规定。从2015年8月1日起,全省正式启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管理功能。流动人口在办理相关事宜时,需要出具纸质婚育情况证明的,在查询一致的基础上,现居住地可以打印并加盖乡镇(街道)公章。打印的婚育证明材料,自打印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其功能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小蓝本)相同。
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打电话:0371--67883983进行咨询。郑州市卫生计生委流管处,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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