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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十三个月工资和车补的几点疑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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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6:33: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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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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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7小时:31分钟

      政府上次给我们的回复我们仍有疑问。你们回复说,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教师执行绩效工资,所以不再执行第13个月工资,但据我们了解,其它的所有的事业单位既执行了绩效工资,也有第13个月工资,例如房管所等。此外,我们的绩效工资为教师本人工资百分之三十抽取后进行的再分配,并没有体现年度考核合格的奖励性。百度搜索《国家对13个月工资发放的相关规定》,我们每年考核合格的教职工都应该发放第13个月奖励性工资。总之,既然其它事业单位绩效和第13个月工资都有,我们也应该享受同样的待遇。     车补问题也是我们所关心的,你们为何避而不谈。为什么别的事业单位都有,我们也是事业单位,我们为何没有,请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谢谢!
     《教师法》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可我们现在远远低于公务员。唉! 急需政府做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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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25 14:58:0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关于教师绩效工资的问题,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要求,一直在认真执行。关于车补,目前还没有进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需等中央、和省市的政策出台,相信网友能理解改革的层次性。如果网友还不能理解绩效工资政策以及公务用车改革的相关进程,请分别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及发改委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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