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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购商品房,安置被拆迁村民,维修基金契税等谁缴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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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3-2 08:19: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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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6-5-9 09:22

政府回购开发商建设的商品房,用于安置被拆迁村民,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交易费、工本费等费用,在办理房产证之前须缴纳的费用由谁出?是否和正常买卖的商品房一样,由买受人缴纳(维修基金、契税、工本费、印花税、交易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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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3-21 09:47:12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政府回购商品房,关于维修基金,请参照《郑州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商品房屋(含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及拆迁安置房屋,下同)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交存;廉租住房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产权人交存。关于交易费和工本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缴存。关于契税、印花税请咨询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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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3-10 18:48:33 |只看该作者
我都发表了快8天了,为什么没有得到房管局的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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