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牟县新县城金帝城物业
服务收费问题”的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的关于“中牟县新县城金帝城物业服务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相关规定,中牟县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市场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公司自行协商确定。《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郑价公﹝2014﹞4号)中规定的住宅小区(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废止。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标准不满意,或物业服务企业强制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均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您可向物业服务企业的上级业务主管单位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或投诉。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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