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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唐庄乡派出所捏造冤案(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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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4-6 09:19: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登封市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6-4-15 09:19

2016221日凌晨1点左右,在河南省登封市唐庄乡宝乐迪KTV外边停车场,我一块的朋友和对方一伙十几个人发生了争执,我下车跟对方交涉,交涉过程中,对方有个喝多酒的冲过来揪住我,准备殴打我,我见情况不妙,直接挣脱赶紧上车,上车后见前方没人,便驾车离去,离去过程中车辆不小心造成一人小腿骨折,不排除对方酒后追我的可能。

   

   事情发生后,唐庄乡派出所询问完笔录,让我跟对方协调,37日,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调查故意伤害的名义,扣押我车一个月,到46日。

   

  45日下午,我去派出所找民警询问情况,派出所给又出具了一份证据保全书,决定扣车期限延长一个月,并且让我看了一份强制措施,上面写到,我跟他人发生纠纷,驾驶白色现代轿车冲撞人群,造成某某腿部受伤,有人证书证等证明事实真相。

   

  我看完乐了,我当时驾车离去时候,跟对方的人还有一段距离,如果我冲撞人群,现场监控视频上的人根本不可能站着不动,蝼蚁尚且贪生,何况是人,警方不知道从哪搜集的人证书证证明我冲撞人群。总之冤案就是这么产生的,说我冲撞人群,我长一万张嘴也说不清啊。

   

   可是老天没瞎眼,四五十天了,让警方没想到的是,我车上当时有行车记录仪,虽说后来录像被覆盖了,但是当时截取了一个现场的动态图,记录仪清晰显示我驾车离去时候,车前方一个人都没,根本就不存在冲撞人群。

      

   不禁感叹,我还是太年轻了,想着国家这两年反腐,想着没人敢乱来了,想着警方调查调查,真相都大白了,调查调查都知道我不是故意了,真没想到能给我捏造个冲撞人群的罪名,让我能去说点啥???   

   

   我还年轻,还不想举个冤枉的牌子跪到他们门口,求他们给我清白,我只能将此事反映到网络,反映到国内外网站,希望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还我一个清白。

   以上所说,我保证真实性,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任何责任。崔燕锋,电话13*******48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补充内容 (2016-4-6 13:38):
根据2012年12月公安部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节证据保全的规定,
第九十六条 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补充内容 (2016-4-6 13:41):
领导看到消息后,尽量别回复:贵网友,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处理结果会及时向您反馈。
有两个问题,领导帮忙核实一下,告知一下

补充内容 (2016-4-6 13:43):
1、延长扣押期限,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我想问是哪个负责人批准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补充内容 (2016-4-6 13:47):
2、扣车强制措施里写到我驾车冲撞人群,有人证书证等证明事实,可是我记录仪显示,车前方一个人都没,请问派出所是怎么认证的我冲撞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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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4-7 08:24:09 |只看该作者
贵网友,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处理结果会及时向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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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4-6 13:36:31 |只看该作者
根据2012年12月公安部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节证据保全的规定,
第九十六条 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派出所强制措施上面写的我驾车冲撞人群,申请扣押延长30日,我想问一下是哪个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

派出所说有人证、书证证明我冲撞人群,可我记录仪显示车前根本一个人都没,请问那些人证书证是怎么搜集来的

请告知一下以上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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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4-7 10:31:10 |只看该作者
dfsgaj_admin 发表于 2016-4-7 08: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贵网友,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处理结果会及时向您反馈。

真心的谢谢,其他板块可多地方都是回复个 贵网友,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处理结果会及时向您反馈。 然后都没后文了,昨晚上我看了心通桥上,咱公安局以前处理过的事,大部分都是认真调查后,后来都给了回复,态度真的很不错,上面我不该说那样的话,可能有点心急了, 管理们辛苦了,派出所调查了四五十天,调查了个我驾车冲撞人群,并且写有人证书证事实证明,我拿出了当时事发的记录仪上的动态图,上面显示车前根本就看不到一个人,民警居然还问我,你车上有记录仪?都不知道咋想的,车都被扣了一个多月了,不知道车上有记录仪,当时做完笔录都让我走了,现场我衣服被拽烂,都没取证,真心不知道怎么想的,要不是有记录仪图片,派出所说有人证书证证明我冲撞人群,我长一万张嘴也说不清,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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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4-7 12:39:42 |只看该作者
dfsgaj_admin 发表于 2016-4-7 08: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贵网友,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处理结果会及时向您反馈。

刚才的时候,他们村子的一个人刚好来我实体店里订票,告诉我,他们找的郭老二,说郭老二登封派出所那边有人。。。。郭老二前天还给我打电话,说他是好心和解类,。。。。。。中间我真的不想多说啥,但是派出所确实有点过分了,调查四五十天,污蔑我冲撞人群,说有人证、书证证明事实,如果不是我有记录仪,我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4月5日,我去派出所询问情况,民警向我宣布了扣车强制措施,当时问我有没有陈述和申辩,我说有,他不让我在强制措施下面写我陈述和申辩,让我提供书面材料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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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4-11 08:20:33 |只看该作者
贵网友:
你好,接到你反映的“登封市派出所非法扣我十几万的车”帖子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唐庄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 案件来源:
2016年2月21日凌晨1时许,我局110指令接到有人报警称:在登封市唐庄乡宝乐迪KTV停车场门口有人打架。
二、 调查处理情况:
接警后,我局110指令唐庄派出所出警,唐庄派出所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进行了现场了解并对案件进行了调查。2016年2月21日唐庄派出所将该案件受理为治安案件《2016.2.21郑州登封市崔燕锋故意伤害案》调查处理,并于2016年2月21日向被害人张涛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让受害人张涛对伤情进行鉴定。
后经依法调查查明:2016年2月20日晚张涛同朋友在登封市唐庄乡宝乐迪KTV“66”喝酒后离开走到停车场时,停放在其左侧的一辆白色现代轿车的车主崔燕峰突然启动该车辆将其撞到,又从其腿部碾轧过去造成其大腿骨腿部骨折。
2016年3月7日,唐庄派出所民警到巩义市涉村镇崔燕锋淘宝门市内找到崔燕锋,将其当天驾驶的一辆白色现代牌(豫AA8J80)轿车按“作案工具扣押一个月,后因案件尚未办结,扣押期限将至,唐庄派出所又于2016年4月6日延长扣押其白色现代牌(豫AA8J80)轿车至2016年5月5日。
案件发生后,崔燕锋的妻子牛丽歌到医院给被害人张涛垫付医疗费用9000元,后又到唐庄派出所联系被害人张涛家属调解此事,但唐庄派出所民警多次调解,因张涛家属一致索要全部损失7.5万元,但是违法行为人崔燕锋家属只赔付医疗费2万元,调解数次均未达成一致协议。
三、 下步工作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敦促此事的进展,争取尽快将此事处理到底,将扣押车辆及时返还给被扣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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