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山路珠江荣景小区私搭乱建严重举报情况的回复
5月30日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于6月1日到达举报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在被举报的珠江荣景小区现场,除物业公司建设的三个公共电动车棚,其他位置无私搭乱建,也未发现楼下门面房占绿地建设简易房的现象。
依据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通知》(郑公通【2014】117号)精神,小区公共电动车棚属为公共配套设施,不予立案。若举报的不是该公共电动车棚,请举报人明确相关楼栋、具体位置及联系方式,执法人员再进行调查处理。
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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