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荥阳市鑫龙佳苑7号楼、8号楼、12号楼多层住户的业主,小区位于荥阳市百合路与郑上路交叉口西北角,我们2011年入住该小区,至今已入住5年,入住率已超过50%,购房时合同上写明提供双气(天然气和暖气),购房时已缴纳数额较大的暖气初装费,可至今暖气未通。经了解,到目前热力公司多次与小区开发商对接用热相关事宜,但一直未签订用热协议,后期该小区物业在鑫龙佳苑小区内自行建设了中央空调系统,供居民用热。2016年5月,小区到热力公司咨询暖气报装相关事宜,截止目前仍未提供相关报装材料。小区7号楼、8号楼和12号楼的供暖供暖问题毫无进展。5月29日我们业主到信访局反映情况,房管局方科长接访后曾要求小区开发商尽快向热力公司递交相关资料并及早实施,然而我们业主所反映的事情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热力公司和开发商相互推诿。我们业主暖气初装费已交5年啦,我们也等了5年啦,因此,我们广大业主强烈要求: 开发商遵守合同,按合同约定,今年冬季给我们供暖。 我们全体业主希望政府能体察民情,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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