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管城区陇海南里15号紫光花园化粪池上建简易房问题的回复
经查,紫光花园是回迁安置小区,该违法建设位于紫光花园东门南侧,系郑州管城回族区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于2007年建设的一层钢架结构房一处,建筑面积226平方米,为管城回族区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为方便回迁群众建设的便民服务设施。2016年7月12日,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检查,依法拍摄了现场照片,提取了影像资料,了解了相关情况,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向辖区办事处进行了通报。2016年7月15日,该公司及紫荆山南路办事处向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递交了《关于紫光花园便民服务设施的情况说明》。据了解,该违法建设于2012年郑州市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活动中已被列入整治范围,后该辖区办事处作为便民堵疏结合点对该建筑进行了保留使用。因该建筑建设时间长,原使用材料简陋,2016年6月,该公司在保留原有框架的基础上,对部分材料进行更换、加固。该公司及紫荆山南路办事处进行了书面承诺,如遇城市建设需要,则无偿自行进行拆 除。 考虑化粪池上建简易房存在安全隐患,支队将敦促办事处按照2012年郑州市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活动对该违法建设的整治要求处理。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