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569|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生育条例从何时开始执行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7-26 15:25: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卫计委

工作时间

14327小时:20分钟

想咨询一下2016年河南省新生育条例从何时开始执行。
如果4月中旬生育二胎,产假是否能执行188天?

盼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6-7-26 16:15:0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解决。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6-7-26 16:53:19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卫计委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6-7-27 10:09:5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5月27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如果你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并且你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在2016年5月27日前假期未修完,按照新《条例》规定,你可以享受增加产假三个月的奖励。如有疑虑请拨打市卫生计生委政法处电话:0371—67883345。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支持。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ymwll  在2016-7-27 11:33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 17:4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