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76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生育保险报销资料问题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7-27 10:30: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6-8-2 09:45

人社局各位领导,根据国家二胎计划生育政策,我们领取准生证生育二胎。因女方无工作,因此通过男方的生育保险进行报销相关费用。但社保局报销时要求提供女方无工作证明“男职工单位及男职工配偶所在村(居)民居委会出具的女方无工作证明”,现在男方单位出具的女方无工作证明已出具,但居委会不予出具,现在应如何办理?重复出具女方无工作证明是否合理?如果必须要居委会出具女方无工作清明,请将此问题转至北林路社区进行处理。谢谢!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6-7-28 08:48: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6-7-28 08:56:1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省政府令115号第二十条第(四)项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郑政【2010】32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均有规定,“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为了尽快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留下联系方式,我们会及时与您联系。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8 12:26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