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郑州市公安局领导
您好!
我的一位亲戚因为是双户口,被派出所按照相关政策给注销了一个户口。在注销时,派出所同志解释说户口注销以后,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可以进行驾驶证变更、房产变更及其他的一些办理。因为政策,我的亲戚也就及时的配合派出所同志注销了一个户口,也拿到了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但是在车管所办理驾驶证变更时,车管所导办台的同志却不认可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变更不了驾驶证。我们就又去找派出所的同志询问,派出所的同志解释说,开具证明的版本和格式是全省统一的,又不是随心所意的乱开。我也就纳闷了,派出所是警察,车管所也是警察,也都归郑州市公安局领导,都是一家人,却为何不认可所开具的证明呢?让我们群众来回的奔波,按照各自的意愿去开证明呢?希望郑州市公安局能给做出一个让群众信服认可的解释,这个证明让怎么开,去哪里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正在开展,难道就不能让群众少跑腿,办实事吗?谢谢领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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