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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举报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位于长江路北侧、科技路西侧春天花园小区,该小区3号楼顶建设4处一层钢结构板房,建筑面积共约40平方米,4号楼顶层建设一处一层钢结构板房,建筑面积共10平方米,是该小区居民刘永美、马凌、徐彦正、程建国、于新州分别在2010年12月建设的,该5处建设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执法人员分别对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告》(郑城规[2011]第31032-31036号)贴于该建筑物上,并拍摄影像资料取证。
二、处理意见
如果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该违法建筑,我支队上报市政府依法对其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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