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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予太商砼工程有限公司是否经过审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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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1 11:18: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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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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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予太商砼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问题被群众举报到国家和省市政府,违法问题只调查没处理。该项目有无规划审批?他在村里人群较集中的地方,而且到中原路只有一条商隐路,商隐路两边居住群众多。每天晚上大量水泥罐车经过,扬尘和噪音都非常严重。希望规划部门调查。附: 2013年10月21日,因为没有用地手续,荥阳市国土局对荥阳市予太商砼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14年1月28日分别向荥阳市财政局和荥阳市人民法院递交了《罚没建筑物移交函》和《强制执行申请函》。荥阳市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4日作出裁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2014年4月,荥阳市予太商砼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制定复垦方案,签订复垦协议书和复垦保证书,并于2014年5月20日向荥阳市国土局缴纳了土地复耕保证金60.05万元。2015年8月18日,荥阳市国土局为荥阳市予太商砼有限公司下发了临时用地许可证(荥国土资(2015)126号文)。
    关于留言提出的“去年6月,我市国土局对王寨村党支部原书记、原副书记、原村主任3人合计罚款126.6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至今亦未依法上缴国库”问题,经调查实际情况为:2014年11月,荥阳市国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豫龙镇王寨村村民委员会擅自占用土地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行为作出212161.8元的行政处罚,对王寨村土地承包人作出384000元的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处罚决定,荥阳市国土局于2015年2月26日依法向荥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法院在进行审核立案中。
    关于提出移交移送不执行的问题,经查,由于案件当事人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荥阳市国土局已于2014年11月18日申请郑州市公安局国土资源警察支队执行,有关资料已移送郑州市公安局国土资源警察支队。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规划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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