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96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村镇政府为啥不顾法律剥夺他人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6-21 20:04: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新郑市委办公室

等待时间

14532小时:0分钟

本人是新村镇十里铺村民,2011年本人离婚。2012年9月份新郑市中心城区功能提升区搬迁安置。根据搬迁安置办法规定,户籍在本村的常住未婚青年可以在享受一人份的安置房。现在乡政府以本人离异并非未婚为由不让本人在享受多一人份。为啥啥都是乡政府说的算,我们老百姓就没有一点的发言权?乡政府的规定比国家法律还牛逼?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0 15:1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