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以上不满3年,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的参保职工,可按郑州生育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待遇。如您符合上述规定,可享受产前检查和生产费用的报销。2016年9月16日之后生产的女职工生育前无需进行生育登记业务。参保人生育时持结婚证、生育证(服务证、登记证)、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签定承诺书后,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生产后按规定微信上传,微信上传次月登录郑州生育保险的博客查询微信上传结果。成功上传后,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会按规定将产期检查费用拨付至参保人提供的交通银行账户中。如有疑问,可在法定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服务电话12333具体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