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博颂路38号豫军长基花园南门外商铺前的停车场,根据规划设计图应当是做为全体业主的地面停车场使用,但现在做为了收费停车场,并且收费标准是依据郑价费函【2013】8号,本人怀疑此停车场手续不正规,理由如下:1、郑州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的机动车停车公示牌上的收费依据个人认为不正确,因为上网查询看到郑价费函【2013】8号文件是《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东站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上文件不应当是此停车场是收费依据,属常识性错误,本人认为如果此公示牌真为郑州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的机动车停车公示牌不应当出现此常识性错误;2、查询规划局公示的豫军长基花园指标计算图,此车位应当属长基花园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地面停车位,不应当是某人或公司进行承包收费,应当是长基花园小区物业进行管理;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执行市内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郑政文〔2014〕111号)文件规定,此区域应执行三类区域路内停车位收费标准。因此本人怀疑此停车场存在违规收费,请进行核查,如属违规,请进行查处和处罚,维护好政府的公信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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