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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在郑州中学被另一学生烫伤左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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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1-19 11:44: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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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6小时:45分钟

我孩子男18岁,在郑州中学高三三班上学,一月3日早在郑州中学男寝室走廊尽头一开水炉前被一班一学生用开水烫伤左手,经120送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至今。
肇事学生一直安然上课,我孩子在病床上痛苦!
肇事方付了800元后,拒付后面医药费。不再露面
校方不让问当时真实情况,就让双方提诉求。
我们受害人家属认为工作顺序巅倒了,强烈要求校方首先公开1月3日早上的真实情况!!
严历惩罚肇事学生!!!!
请问郑州中学是否有责任?

受害学生家属


补充内容 (2017-1-18 21:59):
名称:郑州中学
地址:郑州西开发区樱花街2号
法人代表:高正起
副校长:华校长
政教处教师:陈昌盛


受害人:孙畅      高三三班
肇事人:陈留松

补充内容 (2017-1-18 21:59):
政教处主任:宁纪生

补充内容 (2017-1-18 22:01):
肇事人:陈留松   高三一班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教育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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