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郑州市区(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范围内的商品房屋买受人个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均可凭借商品房屋办证所需资料来郑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二、办理地点:东大厅(郑东新区联合置业大厦房管局办事一楼)和北大厅(南阳路与北环交叉口清华园一楼); 三、符合条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联机备案合同、买受人为一次性付款业主; 四、办理时限:1小时; 五、提交要件:郑州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企业在转让方位置盖章)、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郑州市房屋登记薄)、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合同及备案信息)、完税凭证、物业维修基金缴存凭证、房屋分户平面图2份、房屋座落房号证明。
这个现在仍然 继续 有效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