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领导: 你们好!我是桐柏北路101号院银田花园的一名普通居民。我们小区的社区办公用房现在被朱屯大队第六小队的村民所堵,无法为我们正常办公;另外我们小区是一个拥有70栋楼房,3000多户居民左右的大社区,竟然没有正式的社区办公用房,没有任何活动室供小区居民娱乐休闲。我们小区居民代表到郑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查取了有关小区规划图纸,小区规划图的上面明显标注有社区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配电房、商业网点、垃圾站等,并且以上面积在规划图纸上明确标注属于公建面积。 针对此情况,我们请问房管局两个问题: 1、 以上公建面积产权归谁所有?全体业主、开发商、国家 2、 对于在小区公建面积上建筑的房屋,开发商是否有权利出售或买卖? 以上问题我们曾经咨询城建规划管理局,被告知以上情况应咨询房管局,房管局是办理房屋产权的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