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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少林寺景区违规开发建商业小区 申请政府拆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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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09:52: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状        态:待处理

处理单位:登封市

等待时间:12771小时:30分钟

【举报原由】
我的父亲李保森是郑州劲牛建筑公司(原登封市建筑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从2004年开发河南登封嵩山少林景区内的“嵩世苑小区”已经13个年头。2006年,由于合作方违约发生纠纷,2012年被政府查封监管至今。
自2006年起由于与合作方发生矛盾及2012年项目被查封,父亲整天四处奔走上访、告状,就像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女主角一样。今年已经68岁的他,历经多年上访,颠沛流离、精神煎熬,身心已受到巨大伤害,以前理性的父亲现在变得情绪暴躁、易怒,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各种大病小病缠身。
同时,父亲因为项目纠纷坚持长期上访、诉讼,也不管给我母亲带来的无形的巨大精神压力,更无心照顾他92岁的老母亲(举报人奶奶),反而让我奶奶整日为他担惊受怕、夜不能寐!
这些年来,家里已经多次出现奶奶、父亲、母亲三人同时住院的场景。作为家里唯一的独生子,我深感无能为力,原本美好的家庭生活因为父亲的长年上诉被破坏掉,全家人对父亲苦劝无果。无奈之下,我依据当地政府对项目的调查结果,举报我父亲开发的小区土地涉嫌为违法建筑——相关手续皆不合法,为违法商业小区,请求登封市政府进行拆除。期望,以此能了断我父亲的念想,不再上诉,让他在迟暮之年回归家庭,安享晚年,还我一个平静、安详的家庭!
【父亲开发项目违法事实】
一、2015年3月8日,登封市人民政府行政诉讼答辩状,明确指出:“涉案房屋建设工程开发人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面临没收、拆除等法律风险,即涉案房屋尚属违法建筑。”
二、登封市人民政府提供【被答辩人登封市建筑开发有限公司诉答辩人登封市人民政府请求“撤销查封、监管嵩世苑小区房屋的行政行为”一案证据材料清单】,第三组证据:登国用建字第4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份,用以证明:嵩世苑小区房屋建设工程开发人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尚属违法建筑。
三、2016年4月5日,登封市人民政府行政答辩状:“嵩世苑项目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截至目前,该土地使用权仍属于登封市人大,该项目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没有取得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及房屋预售许可证,也没有缴纳各项税费。该项目系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构筑的违法建筑物。”
为了全家人能早日回归正常平静的生活,作为独生子的我实在不忍心父亲为了他心中所谓的“真理”不顾身心健康、家庭幸福,继续走上无休止地上访、诉讼,故特申请河南省登封市政府依据此前的判定结果,依法拆除嵩山少林寺景区的违法建筑——嵩世苑小区,彻底断掉父亲的妄念,让我们全家人能够回归平静幸福的家庭生活,也让父亲安心地享受晚年生活!


2017年8月8日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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