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河路前进路交叉口周围有大量居民,但没有相应的停车场所,将车停在路两边不占自行车道、盲道的地方仍被贴条,交警说是只要不是在明确划出的停车位的都要罚款,但周边根本就没划什么停车位,小区里也没有设计那么多车位,怎么办,难道把车卖了,就是建些收费停车场也行啊,也没有;现在要创建文明城市,贴条更频繁了,老百姓也支持创建文明城市,但文明城市就是要难为老百姓停车难吗?
建议:
1、人多处,多建停车场,免费更好,收费也行,但不能没有。
2、停车时不占自行车道、盲道、不妨碍别人通行的就不要贴条了,人性些。
3、取消交警贴条任务量的规定,别跟老百姓有仇似得。
4、今后再建小区,停车位规划不够的不允许建。
5、降低贴条罚款额,由200改为50元,不能粘住就顶格罚款,工薪阶层不容易。
一句话:多站在老百姓角度考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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