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经我办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并与幼儿园建设方(路砦社区管委会)调查了解,该铁护栏确系幼儿园所设,未占压人行道及盲道。该幼儿园系路砦社区管委会引入所建,根据《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新建5000人以上的小区应配套建设一所幼儿园,该小区系路砦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域。因当时未规划建设幼儿园,为满足该小区适龄儿童入园问题,故路砦社区引进该所幼儿园,为保障幼儿人身安全,该幼儿园对门前区域进行了封闭。淮河路办事处以该护栏圈占城市公用区域为依据要求路砦社区拆除该处护栏。但路砦社区认为此幼儿园前圈占区域属于该安置区公共区域,该区域土地所有权人为路砦社区管委会以及幼儿人身安全为由不能拆除,同时对办事处作为拆除主体提出异议。事后淮河路办事处积极与规划、行政执法、房管等相关部门汇报沟通,但以上部门均认为该处护栏不属各自执法范围,并且就该处护栏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至今未予认定。根据前期所作工作,提出以下建议:建议对该圈占行为由上级职能部门予以认定,如认定属违规圈占行为,将全力配合拆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