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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城五期不符合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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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7-19 09:27: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规划局

处理时间

2018-7-30 09:06

1   万科城小区内建设大型垃圾中转站,合同上写的是110平米,实际建设150平,不符合规划
2 根据最新的2018郑州城市管理计划,万科城违背第 3.3.4 条3.3.4 【教育设施环境要求】中小学校、托幼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与
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 300 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
的距离不应小于 80 m。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中小学校、
托幼建设用地应远离殡葬设施、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医院、垃圾转运站、
加油加气站、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安看守所、戒毒所、化学制品点
等不利于中小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和建筑,与易燃易
爆场所间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有关
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建设用地不宜同时临两条及以上城市道路设置

万科城五期内的大型垃圾中转站距离幼儿园不到100米的距离,严重违反规定  

希望政府可以为我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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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7-24 10:19:52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您好:
    看到您的留言,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郑州高新区万科城五期项目位于高新区创新大道东、杜兰街北,该项目于 2016年4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1年11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营村、水牛张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内容,在U68-02地块内配置垃圾转运站、托老所等设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方便居民区生活各项需求,要求各个地块中应配建公共配套设施。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营村、水牛张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9.7.10中规定,应在U68-02地块内配置垃圾转运站1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应采用封闭设施,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应不小于5米。         
    经核查,该地块内的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大于100㎡且距离周围建筑大于10米,满足以上相关规范及控规中的要求。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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