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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区阳光城八号院用电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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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7-30 17:11: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供电公司

处理时间

2018-8-9 17:38

地址:管城区果园路 尚庄路名称:阳光城八号院
开发商:河南鼎盛置业有限公司
临时聘用物业:河南盛世物业管城分公司
交房日期:2017.10.31
目前用电方式:总表计量,用户预付费,插卡式电表,物业公司代收
存在的问题:1.计量不准确,物业公司后台统计个别住户单日用电量高达700多度
                  2.无法网上缴费,物业公司无法提供较为准确的消费详单
疑问:1.八号院目前准确的用电方式是临时用电还是市电直供?
          2.一户一表改造需要哪些程序?
          3.一户一表改造的费用由谁来承担?单户改造费用大概多少钱?
         4.如果是临时用电,业主是否有权拒绝缴纳电费?
         5.根据开发商的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交房时用电要实现正规市政供电,如果开发商违约,除了提起诉讼,还有没有其他合法             途径来保护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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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8-1 10:41:2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因网络问题,未能及时收到您的留言信息,请您谅解!您的问题已关注,正在核实,请耐心等待...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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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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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8-8-3 12:37:3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河南鼎盛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阳光城八号院,小区开发商于2015年11月到供电公司营业厅申请正式用电,根据2015年4月郑州市政府下发郑政【2015】17号文件《郑州市新建住宅项目供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对于新建住宅项目,开发商可自主选择计量方式为总表计量或一户一表,开发商选择总表供电方式,于2017年8月完成送电。经工作人员核实,答复如下:
1)阳光城八号院为总表计量用户,目前已完成送电,该小区为直供电用户,电费由物业统一管理。
2)该小区以开发商或物业名义到供电公司嵩山路营业厅申请总表改户表,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具体改造情况需根据勘察结果而定。
3)一户一表改造其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申请方)承担,供电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无法确定改造所需费用。
4)根据产权分界点供电公司只负责总表抄费,产权分界点以下由物业管理,供电公司无权管理。
5)开发商违规交房可到房管局或相关部门提出异议。
接到市民反映问题后,供电公司已与该小区物业沟通,建议办理改造手续,但该小区并没有改造移交的意愿。如果小区居民电费想直接交到供电公司,建议小区业主督促该小区物业或开发商到绿城广场供电公司营业厅办理一户一表改造申请,或自行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供电公司营业厅办进行申请更改一户一表改造,办理所需资料可通过电话电力热线95598、郑州供电服务电话68806880或嵩山路营业厅电话0371-6880877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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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8-8-3 15:22:44 |只看该作者
回复收悉
1.供电公司无错
2.开发商无错?
3.17号文有错
4.业主签购房合同时无一户一表约定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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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8-8-6 09:10:3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供电公司只是企业无执法权,就像电价一样,供电公司只是电价的执行主体,无电价的制定权,当地的电价电费由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发改委和物价局制定并下发文件,供电公司按政府文件规定执行。若您购买的房产中开发商有违背购房合同的地方或对开发商执行购房合同义务有异议,可向政府职能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您的权益。对于郑州市政府下发郑政【2015】17号文件文件执行后出现的问题,我公司已向郑州市政府上报,该文件现已终止。如果小区居民电费想直接交到供电公司,建议小区业主督促该小区物业或开发商到绿城广场供电公司营业厅办理一户一表改造申请,或自行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供电公司营业厅办进行申请更改一户一表改造,办理所需资料可通过电话电力热线95598、郑州供电服务电话68806880或嵩山路营业厅电话0371-6880877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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