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郑密路兴达锦绣园小区一名业主,我小区存在黑物业温馨物业霸占小区,拒不撤离,请明查。
业主大会罢免原物业——原物业拒不交接、拒不撤离——联席会议调解无效,主管机关办事处和房管局认定事实——执法部门立案处罚。这是正常的流程。 本案件事实确凿,认定清晰。人大集思广益通过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却因为执法部门的不作为和随意性执法,无法落地,变成一纸空文。 本案历时近两个月才立案;1000多户业主等待160余天,换来一句需要走流程。继续耐心等待。 业主大会已经罢免的物业公司,拒不交接、拒不撤离事实认定清晰,执法部门仍然强行分为不交接和不撤离两个案件。先立案拒不交接。对于拒不撤离,视而不见!难道是因为拒不撤离一天一万元处罚太贵了吗?!!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拒不交接二十万处罚,被城管执法人员强行解读为下位法,要求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进行1-10万元处罚。人大通过的法律如同儿戏?根据《立法法》,下位法与上位法不一致,需要向上级人大报备审批后才能颁布实施。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实施大半年,已经报备过。就不需要执法部门操心所谓下位法了吧! 如此种种,让人不得不理解为,原物业罚不得?!!执法人员千方百计的降低处罚,不予处罚,延迟处罚,为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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