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经城管执法支队核实,商城路七号院小区位于管城回族区商城路北侧、紫荆山路东侧,在该院2号楼、3号楼之间,系该小区部分业主私自搭建的简易房,现使用中,主要用于堆放杂物及自行车。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小区普遍存在这种情况,大大小小各种简易房20余处。2018年9月11日,我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现场进行了检查,拍摄了现场照片、提取了影像证据。经调查,该简易房为小区业主所建,但无法核实哪处简易房是哪一家业主所建,执法人员将该情况通报给城东路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的意见是下一步根据区政府、办事处工作计划,在进行集中整治时将对该小区内的私搭乱建一并拆除。针对上述老旧小区私搭乱建的问题,原规划支队已于2016年5月20日向管城回族区政府发函,建议由管城回族区政府依据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通知》(郑公通〔2014〕117号),建议管城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为老旧小区统一配建电动自行车库(棚)后,拆除小区业主私自搭建的简易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