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0日,接到编号为20181030001告知单反映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惠济区实验小学是由政府独立投资建成的公立小学,不存在开发商和政府合作办学的情况。开发商在业主买房时承诺其业主子女上实验小学的行为,是开发商的不当宣传和操作方式,教体局不予认可。
惠济区中小学招生按照市局义务教育入学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平等受教育”的原则,在进行片区规划时充分考虑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前瞻性。2017年以前毛庄鸣翠苑、惠文小区、房管局家属院一直是毛庄小学(现实验小学的前身)的片区;2014-2016年北郡一期、二期交房入住率低,适龄儿童很少,在毛庄小学改建竣工改名为实验小学后,将其划入实验小学范围。2017年后,北郡一期、二期入住率明显上升,毛庄村一期二期安置房已回迁,原一直作为片区的毛庄鸣翠苑、惠文小区、房管局家属院入住率极高,实验小学无法容纳更多学生;为保障辖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区实验小学无法提供更多学位、该小区配建的其他学校没有完成之前,惠济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与多方反复沟通、协商,将民安北郡三期符合郑州市小学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安置到环境优美、条件过硬、发展良好的开元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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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事项分管领导:崔永丽,职务:教体局副局长,联系电话:63639716;联系人:谢国旺,职务:教体局教育科科长,联系电话:63639270。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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